南京软件园租赁住房(人才房)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

发布者:alan    发布时间:2026-07-13      浏览次数:0

南京软件园租赁住房(人才房)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“建设项目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;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。南京软件园租赁住房(人才房)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通过验收组自主验收,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,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具体情况如下: 

公 示 期:2026年7月13日

建设单位: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联 系 人:詹思闽 025-58536594

公示文件:验收调查报告、自主验收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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